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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樂平長老
3/2/2015
哥林多前書 15:36~49
37-38節保羅告訴哥林多信徒,在自然界我們所種的是子粒,與後來長成的果實形體是不同的,如同主耶穌復活後的身體(屬靈的身體)與主耶穌在世上時的身體(屬血氣的身體)是不同的(路13-16,30-31,36-43)。復活後的身體是不受任何自然律影響與攔阻的。神使不同的生命各有不同的形體。
39-42a節保羅指出神在創造的時候就命定人、獸、鳥、魚各從其類,各有不同的形體,彼此間是不能更換形體的,這也說明了進化論的錯誤(創1:1:11-12,21-25)。保羅也指出就是天上的形體與地上的形體也各有不同,日、月、星星都有不同的榮光,這都是神的創造。“榮光”是指一個物體的形狀,包括它構成的本質與它顯示的方式。因此保羅肯定的告訴信徒每個人復活的形體與他原來的形體是有分別的,彼此之間也是有不同,但本質是不變的。
42b-44節保羅以四個對比的方式來說明復活的形體與地上的形體(原來身體)的區別:
1.持久性:地上的形體是會朽壞的,而復活的形體是不會朽壞的,是永恆的,“朽壞”是指一個物體的衰殘與死亡(詩103: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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