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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樂平長老
1/19/2015
哥林多前書 12:28~31
28節,廣義的使徒是指受神差遣完成神的使命的人,先知是指凡宣講神話語的人。恩賜中“幫助人的”在原文是指將別人的重擔放到自己身上,也就是替人背負重擔的意思(徒20:35)。“治理事的”原文是指船上的掌舵者(徒27:11),就是指有領導的恩賜。一個教會中的牧者應該有這項恩賜,來管理、引導與決定教會的方向(提前5:17,來13:7,17,24)。“說方言”的恩賜與其他的恩賜相比較,對教會而言不是那麼的重要,並且這項恩賜容易造成教會的混亂與紛爭。
29-30節,保羅在此提出一連串的問題,說明了神並沒有把所有的恩賜都賜給同一個人,也沒有使每一個信徒都有同樣的恩賜。
31節,很多的解經家都將這節經文與14:1節經文連在一起錯誤的解釋這句經文,使信徒切慕追求那能夠炫耀的恩賜如:說方言,醫病等的恩賜。保羅在12:11節中已提到,恩賜是聖靈隨自己的意思分賜給信徒的,神有絕對的主權。保羅教導信徒應當追求那能使教會成長的恩賜,教會是神所安排的,我們應先明白神的心意,才能妥善的運用神的恩賜,而完成神的心意並使教會成長,就是要信徒間彼此配搭使神得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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