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最新消息
行事曆
攝影畫廊
電子賀卡
討論區
台灣台福教會一覽表
聯絡我們
首頁
台宣中心簡介
組織章程
台宣異象
2009年總會事工計劃
最新消息
台宣代禱事項
短宣消息
台宣教會園地
教會機構專欄精選
網上奉獻與支持
故障申告
聯絡我們
網站維護
台福總會
哥林多前書(5.03)
哥林多前書(五)
點擊收聽
.
play
stop
mute
max volume
repeat
Update Required
To play the media you will need to either update your browser to a recent version or update your
Flash plugin
.
MP3
朱樂平長老
11/21/2014
哥林多前書 9:15~27
19-23節第2個理由:保羅不允許任何原因阻撓他傳福音。
19節保羅指出,他為傳福音的緣故,放棄了他在主裡的自由,甘心的做了眾人的僕人,為了要多領人來歸向主;這也是表明了保羅愛神,愛人的心懷。(出21:2-6)
20-21節保羅說到,他向猶太人傳福音,他就按猶太人的律法行事(徒16:3,18:18,21:20-26),“律法以下的人”,是指歸向猶太人行猶太人律法的外邦人,從廣意而言“律法以下的人”就是指猶太人。“沒有律法的人”就是指外邦人。這段經文,保羅是聲明他本不必行猶太人的律法,但為使猶太人認識主耶穌基督,他就遵行猶太人的律法,使他能將福音傳給猶太人;而在外邦人面前,他就不刻意強調猶太人的律法。保羅也指出,事實上他是完全遵行神的律法的。一個跟隨基督的僕人,就當遵行基督的律法,就是要1.盡心,盡力,盡意,盡性愛主你的神;2.並要愛人如己。
22-23節保羅指出,在軟弱的人面前,他就放棄他在主裡的自由,與軟弱的人一同生活,目的是要領他們歸向耶穌基督。此處“軟弱的人”是指屬靈知識缺乏、信心不足的人。保羅一再的強調,他唯一的目的,就是要傳福音,使人得著從神來的救恩,他對神的愛心與忠心都是我們學習的榜樣。
相關訊息
哥林多前書(5.02)
哥林多前書(5.01)
台宣代禱事項/每週電子報
■ 台宣代禱信
■ 北區代禱事項
■ 中區代禱事項
■ 南區代禱事項
■ 各教會登載事項
■ 正道神學院 / 中原台福
台宣教會園地
■ 北區
■ 中區
■ 南區
各教會週報
■ 北區
■ 中區
■ 南區
9382 Telstar Ave., El Monte, CA 91731
Email:
cting@efctmc.org
Powered by
Web4Jesus (W4J) Mini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