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第十二講
 
 羅馬書 第十二講  .
 
5/15/2005


羅馬書 第十二講

活出信仰(1)

  1. 基督徒生活的基本原則(羅十二1—2)
    1. 「所以」—為神而活的責任是根據神的救恩(羅六13)
    2. 「事奉」
      1. 受雇的工人有工作的義務
      2. 敬拜就是事奉

    3. 「將身體獻上當活祭」
      1. 消極方面—拒絕效法世界(外面的)
      2. 積極方面—心意更新而變化(裡面的)

  2. 基督徒在神家裏的角色(羅十二3—8)
    1. 教會是神的身體(3—5)—定位自己
      1. 不要把自己看高了;也不要輕看自己
      2. 要和別人聯絡搭配

    2. 用神的恩賜說明我們的角色(6—8)
      1. 恩賜是神白白給的
      2. 恩賜是每個人都有的
      3. 恩賜的種類﹕
        1. 預言—照聖靈的感動,把神的話傳給人
        2. 執事—服侍
        3. 教導—幫助人明白聖經(提後二15)
        4. 勸化—「保惠師」,會鼓勵勸告安慰
        5. 施捨—單純和慷慨
        6. 治理—領導
        7. 憐憫—給受苦人亮光,帶給人安慰

  3. 基督徒如何與人相處(羅十二9—21)—以愛為出發點
    1. 是沒有虛假的愛(9—12)
      1. 厭惡惡,喜歡善
      2. 所作都是為主(西三24)
      3. 滿有指望

    2. 繼續談與人相處之道(13—16)
      1. 要優先照顧主內的弟兄姐妹(13)(提前五8)
      2. 用同樣愛的原則對逼迫的人(14)
      3. 與人同甘共苦(15)
      4. 要謙卑(16)

    3. 與尚未信主的人相處(17—21)
      1. 不要以惡報惡
      2. 不要為自己伸冤
      3. 把一切交給主
      4. 以善勝惡(太五23—24;申三十二35;箴二十五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