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二三書系列(7)

木樵,麥思嘉,曹慕詩
[約一3:11-24]
3/11/2007


今日講題: 做神兒女之道 第二講

·        起初所聽見的命令(3:11):(a)神起初告訴人的命令.(b)看約翰書信的人所聽到的信息.約翰指出信徒彼此相愛是神起初的命令,他並舉了正反兩個例子,反面的例子是創世記4:1-16,該隱殺了亞伯,因為該隱忌妒的心衍生出恨,就做了惡行殺了亞伯,正面的例子是主耶穌基督為我們捨命,神愛我們賜下愛子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捨命,從此我們知道何為愛(3:16).

·        基督徒的信仰核心是弟兄彼此相愛,主耶穌為我們做了一個榜樣,他為我們捨命,我們也應為弟兄捨命,這不只是在言語上說,更要在行為上表現出來,對生活上有需要的人應提供實質上必要的幫助,這樣就可以顯出我們是神的兒女(3:17).

·        如何將愛行出來呢?約翰強調首先要信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因為信使我們有了新生命,這個新生命是可以遵行神的命令的,當主的愛在我們生命裡面時,我們就能彼此相愛(3:23).

·        我們是屬真理的:主是愛的源頭,我們應當順服神的帶領,在日常生活中把主的愛彰顯出來,讓人們

       知道我們是神的兒女.我們在神的面前就可以安穩,良心不會控訴我們
·        真誠的信仰包括(1)相信耶穌基督的名,(2)彼此相愛,遵行神的命令,這證明我們住在基督裡面,基督也住在我們裡面,這是我們得救的把握(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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