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5.12)
朱樂平長老
11/30/2014
25-26節,保羅重申,吃市場上所賣的肉食品,並不會影響我們在神面前的光景,我們不應以此為律法來約束自己,我們也不必問這肉是從那裡來的,因為世上所有的一切都是神所造的,神所造的都是好的、是聖潔的,我們只要存感恩的心領受就好了。(詩24:1,提前4:3-5)
27-30節,保羅教導信徒,去赴不信者的邀宴時,凡擺在桌上的食物,因我們在主裡的自由,我們都可以吃;但為了要造就人,不使信心與靈命軟弱的弟兄跌倒,我們就要犧牲我們在主裡的自由,不吃那獻祭過的食物。保羅說到我們如此行的原因是:1.不願因自己的行為,而使他人軟弱的良心受責備,2.不願自己以感恩的心領受食物,反給予他人毀謗自己行為的機會。
31節,這一節是哥林多前書8、9、10三章保羅教導我們如何使用主裡自由的總結,也是信徒生活的準則。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要常常顧念靈命軟弱的弟兄,我們的行為一方面要注意他們的信心,同時也要榮耀神。
聖經中有關榮耀神的經文:
1.約書亞記7:19,第7章記載了亞干的罪行,影響到整個以色列民族,約書亞要亞干在眾人面前公開認罪,將榮耀歸給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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