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5.02)
朱樂平長老
11/20/2014
第15-27節,保羅提出兩個他不接受哥林多教會供應的理由。
第15節保羅說到,他原是有接受信徒供應的權利,但他的原則是不接受當地教會的供應,因為他不願初信者以為他是靠傳福音維生的,他反倒是在他離開那個教會後接受他們的奉獻供應(徒20:32-35,帖後3:7-8,林後11:7-9)。此節經文中保羅所誇,是指他沒有接受當地教會的供應,履行了主的託付,將福因傳給世人,使神得榮耀。
第1個理由16-18節:他不願因此失去他的賞賜。
保羅指出,傳福音應當要甘心樂意的順服主,為主傳福音。傳福音所得的賞賜,就是使人不花錢而得到福音,使神的國度得以擴張,使他在服事主的過程中因神的喜悅而喜悅。因此保羅沒有接受當地教會的供應,為使人可以不花錢而得到福音。保羅也指出,他傳福音是主所交託他的責任(徒26:16-19),他若不傳福音就是違背了主的命令,必會受到從神來的責罰。
19節保羅說到他為福音的原故,放棄了他在主裡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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