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書7(三11-24)


[楊貴容]
1/5/2009


第七課 約翰書信()

約翰壹書(11~24)

 

神就是愛:神所賜的命令,不單叫我們相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而成為祂的兒女,也是叫我們照著祂所賜的命令彼此相愛,以顯明我們真是祂的兒女。

 

一.愛的命令(信息) 約三1122~24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

for this is the message which you have heard from the beginning, that we should love one another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十三34)

「因為我們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v22)

「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v23)

「我們大家要彼此相愛,這並不是我寫一條新命令給你,乃是我們從起初所受的命令。」(約貳 5)

二.愛的意義:三12~16

神的兒女→魔鬼的兒女、恨→愛、生→死、殺人→捨命

Ø          該隱為什麼殺了亞伯呢?(創四2~8)

該隱“恨”亞伯

世人“恨”你們→因他們不認識上帝→因你們不屬世界→不要以為希奇

耶穌早已告訴我們:路六21,約十五18~19,十七14

Ø          為什麼凡恨弟兄的就是殺人?

約翰要說明缺乏愛就是靈裡死亡的證據→沒有上帝的生命。

沒有愛心仍住在死中。

Ø          什麼是愛?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謂愛。

三.愛的實踐:三17~19

Ø          哥前十三章 不是只有知識上的知道,而是要行出來。

1)有世上財物,卻塞住憐恤的心 (20~21)

2)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

3)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裡的。

.結語:

約翰闡述的三項命令就是相信基督、彼此相愛和行為公義,否則就不能說自己住在基督裡、基督住在他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