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1.06)

朱樂平長老
7/6/2014


神揀選的動機和目的

•以弗所書1:4講了神揀選的目的是要我們成為聖潔,無有瑕疵。1:5-7講動機、目的、救贖和赦免。

•神揀選我們是出乎愛。“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豫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1:5)神的愛不出乎感情,是犧牲的愛、為他人利益的愛。而人的愛是有目的的,有條件的。神的愛是為朋友捨命的愛。神把兒子的靈放在我們裡面,使我們有了神的愛子的性情,即神的性情,成為新造的人。人變成神的兒子,這是最大的神蹟。得救以後必定與人不同,若受洗以後依然如故,閑時或退休以後只是練身體、打麻將、看報,不讀聖經,怎麼能說是得救的新人?

•神揀選我們的目的是要在我們身上得榮耀。“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1:6)神在創世以前揀選我們,預定我們得名分。這是神的工作,人不能竊取,沒有份,完全出於神,是預定的。但是跟人的自由意志並不衝突。神的揀選和人的意志都是真理。

•神揀選我們是捨命救贖我們。把奴隸按身價買來釋放給自由就是救贖。我們都是罪的奴隸、奴僕,跟神隔離,沒有自由。基督在十字架上流的血就是救贖我們的代價。因著基督的血,人得到赦免,成為自由,才能用聖潔和公義事奉神。

•神揀選我們赦免我們的過犯。“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1:7)因著基督的寶血,我們的過犯都被赦免了。這也是神揀選我們的目的和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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