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經講道學(第二十三講)
張子華牧師
11/6/2004
結論(2)
結論—講道最後講的話。是用來結束講道的
結論的目的在於應用—要弟兄姐妹在這篇道裡得到「一個」生命的應用,並透過結論,作出生命的決定
結論要複述大綱的內容—但千萬不要用同樣的字眼
結論必須給弟兄姐妹非常強烈的要求,要求他們作出具體而個人性的回應
結論必須觸摸到弟兄姐妹的感情或情感來作出回應—兩個要避免的極端﹕
一是單單用感情來摸到別人的感情,沒有上帝話語的基礎。
一是單單用理智,沒有感情的成分。
我們的弟兄姐妹是人,人是有情感的。但惟有上帝的話語能改變人。
故特別在結論時,要兩者兼顧。摸到弟兄姐妹的感情。
其他注意事項
結論有多長—不可太長。大約3—4分鐘。不要超過五分鐘。例﹕太十六13—20
講道不可客氣。可以直接用「你」。我們作牧者要向百姓挑戰。
絕對不可用「假如」。「假如」是給人在回應上作選擇。
結論中不可介紹本體中未曾存在的內容。所有講的道在本體的部份已經完成。
結論不可增加新的內容。
結論不可用恐嚇性的字句。要作積極的勸勉。不要從消極方面著手。我們講的道不是要叫人害怕,是要叫人得到上帝恩典。
我們講道,要有好的開始—導言。好的內容—本體。好的結束—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