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經講道學(第二十三講)

張子華牧師
11/6/2004


結論(2)

結論—講道最後講的話。是用來結束講道的

  1. 結論的目的在於應用—要弟兄姐妹在這篇道裡得到「一個」生命的應用,並透過結論,作出生命的決定
  2. 結論要複述大綱的內容—但千萬不要用同樣的字眼
  3. 結論必須給弟兄姐妹非常強烈的要求,要求他們作出具體而個人性的回應
  4. 結論必須觸摸到弟兄姐妹的感情或情感來作出回應—兩個要避免的極端﹕
      1. 一是單單用感情來摸到別人的感情,沒有上帝話語的基礎。
      2. 一是單單用理智,沒有感情的成分。
      3. 我們的弟兄姐妹是人,人是有情感的。但惟有上帝的話語能改變人。
      4. 故特別在結論時,要兩者兼顧。摸到弟兄姐妹的感情。

    1. 其他注意事項
      1. 結論有多長—不可太長。大約3—4分鐘。不要超過五分鐘。例﹕太十六13—20
      2. 講道不可客氣。可以直接用「你」。我們作牧者要向百姓挑戰。
      3. 絕對不可用「假如」。「假如」是給人在回應上作選擇。
      4. 結論中不可介紹本體中未曾存在的內容。所有講的道在本體的部份已經完成。
      5. 結論不可增加新的內容。
      6. 結論不可用恐嚇性的字句。要作積極的勸勉。不要從消極方面著手。我們講的道不是要叫人害怕,是要叫人得到上帝恩典。
      7. 我們講道,要有好的開始—導言。好的內容—本體。好的結束—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