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經講道學(第二十二講)
張子華牧師
11/7/2004
導言(3)及結論(1)
導言
導言的目的
材料的來源
注意事項
掌握別人的興趣
不可在導言中宣講大綱
必須在完成本體後才想導言
不要在導言時講道
不可超過五分鐘
導言的長短與講道的長短絕無關係
避免細節的描述
避免引用沒有結束的事例—免得分散弟兄姐妹對本體的注意
不要在導言時將重擔加給人—應用或要求不可在導言中出現
雙重導言—有兩個可能
系列的講道—複述上次內容,使講道有連續性
有歷史背景的經文—特別是詩篇。要對經文作歷史背景的解釋和上下文的交待
由導言進入本體—必須介紹失落的焦點,而且為下面的本論做好安排。使弟兄姐妹知道這篇道會讓他學習的功課。
結論—講道最後講的話。是用來結束講道的
結論的目的在於應用—要弟兄姐妹在這篇道裡得到「一個」生命的應用
結論要複述大綱的內容—但千萬不要用同樣的字眼
結論必須有具體的應用
結論要強烈要求會眾對所講的道作出回應
結論必須觸摸到弟兄姐妹的感情
其他注意事項
長度大約3—4分鐘
講道不可客氣。可以直接用「你」
絕對不可用「假如」這類不肯定的語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