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基督裡的自由(三)
及女人蒙頭的問題
(十章14節到十一章16節)
- 有關基督裡的自由,最後的結論(十14-十一1)
- 前言(14-15)
- 中文聖經遺漏的連接詞「這麼說來」(14)
- 所謂的「明白人」(15)
- 從聖餐的意義說起(16-18)
- 信徒同領聖餐表示同與基督交通。有份於基督的救恩(16-17)
- 以色列人分領祭物,就等於有份於祭壇
- 吃鬼筵的意義(19-22)
- 偶像<與祭偶像之物算不得什麼(19)
- 可是吃鬼筵就是與鬼相交。(20-21)
- 吃鬼筵,惹主憤恨(22)
- 結論(23-十一1)
- 凡事當求造就人的。(23-24)
- 原則的應用 (25-30)
- 凡物都可吃(25-26)
- 有別人疑惑時,信徒為別人的良心就不吃。(27-30)
- 凡事當求榮耀神(31)
- 當效法保羅(32-十一1)
- 有關姐妹蒙頭的教導(十一2-16)
- 保羅的稱讚(2)
- 保羅定下一般性的原則。(3)
- 說明這個原則應該怎樣運用在歌林多當時教會的光景裡。(4-6)
- 男人禱告或是講道的時候,如果蒙凓頭、就羞辱基督,
- 女人不蒙頭,就是羞恥自己的頭。女人的頭,就是她的丈夫。
- 保羅進一步解釋他所說的。(7-12)
- 男人時神的榮耀
- 女人時男人的榮耀
- 女人應為天使之故服權柄
- 保羅的警告。(13-16)
- 訴諸個人判斷
- 訴諸社會習俗
- 訴諸神的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