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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造就第十一講─何為罪

張保羅弟兄
[傳 7:29;創 3:6-8;羅 5:12; 林後11:3; 提前 2:13-14; 約一 3:4,9; 加3:12; 創2:17]
6/10/2006


西敏寺特小教義問答; 十三, 十四, 十五
* 問: 我們的始祖是否持續他們受造光景? 答:他們因著犯罪而墮落
* 問: 何為罪? 答: 不遵從神的律法,結果失去樂園
* 問: 始祖墮落的什麼罪? 答:是不聽話吃了禁果,有了原罪。神造人,給了人自由,夏娃受了魔鬼引誘, 吃了禁果,自由意志被罪困綁, 做了罪的奴僕
* 蒙恩人光景四階段: 1 伊甸園; 2 犯罪後; 3 得救後在恩典裡; 4 進榮耀裡。
* 道德的標?: 一般人以為不犯罪, 就沒有罪。在舊約裡, 罪的定義是: 看見別人殺人, 不阻止就是罪, 人不能靠行為得救.。
* 始祖的罪有七: 1 背叛神的主權; 2 和撒但串通謀反; 3 僭越; 4 奢侈享受.; 5 不感恩; 6 不信神的話; 7殺了自己。
* 犯罪的結局:神說你們吃的日子必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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