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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8.01)
朱樂平長老
2/7/2015
接續愛的特質
(10)不喜歡不義與罪的關係是很密切的,當一個人喜歡不義,那他就失去了愛神的心,因為神是恨惡罪的,一個喜歡不義的人,他也失去了愛人的心,因此在教會中懲罰犯了罪的人,才能教導信徒知罪悔改,所以愛是不喜歡不義。
(11)只喜歡真理:真理就是神的話、神的命令。只喜歡真理,就是指一個人不但自己喜歡神的話,更喜歡看到其他弟兄姐妹喜歡神的話、順服神的命令。(約二4-6)
(12)凡事包容:凡事是指一切合乎神旨意與標準的事,也就是說基於愛的原故,凡事若合乎神的旨意與標準時,我們都應該互相包容(腓4:13)。包容有隱藏與保護的意思,也就是要隱人之惡,然而神的愛並不是以有罪為無罪,神所愛的神必管教(箴3:12,來12:5-8),愛是凡事包容,是不宣揚人的軟弱與錯誤。(箴10:12,彼前4:8)
(13)凡事相信:就是凡事往好的方面想,基於愛的原則,彼此信任,不互相猜忌,但也不是做一個糊塗人,我們要像耶穌教導門徒一樣,要靈巧像蛇、驯良如鴿子(太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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