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在7-10節指出舊約時代以色列民所行4件神不喜悅的事,警告哥林多教會要引以為誡:
- 1.拜偶像(7節):就是以其他的人、事、物來代替神,並敬拜它。保羅引用出埃及記32:1-6的經文,“吃喝”指的是以色列民吃獻祭後的祭物,“玩耍”是指以色列民中男女之間輕邪的行為(創26:8)。在出埃及記32章經文中記載,以色列民因為拜偶像、吃喝玩耍的行為惹神怒氣,一天之內死了三千人。這事可以說明神是非常憎恨拜偶像的。
- 2.行姦淫(8節):指淫亂的行為,就是一切婚姻之外的性行為,從屬靈觀念而言,也包括敬拜異教的偶像。此處保羅引用民數記25:1-2,9節,經文記載神用瘟疫懲罰以色列民,使他們一天之內倒斃二萬三千人(參考民數記22-25章)。
- 3.試探主(9節):保羅引用民數記21:4-6節,以色列在曠野試探神的耐心,而被火蛇所滅。保羅教導哥林多教會信徒,不可試探神是否在監察我們(出17:1-7)。
- 4.常發怨言(10節):保羅引用民數記16:1-3節教導我們,不可向神發怨言,因為這表示我們對神的不信任,是神所不喜悅的,神藉滅命天使殺了那些發怨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