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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4.06)

朱樂平長老
10/29/2014


  • 29-31節保羅在此教導信徒不要受婚姻、悲傷快樂與財物等影響我們事奉主的心,因為這世界是要過去的(約一2:8,17),“時候減少了”是指我們可以事奉主的時候減少了。在現今的世代各種異端邪說就是以不實的、錯誤的婚姻觀念,引導人犯罪。(太22:29-30)
  • 32-35節保羅說明,他鼓勵童身的原因,是這樣可以專心的事奉主,因為在婚約中我們都有責任要使配偶能夠滿足與喜樂,彼此要互相的禮讓與關懷,互相了解與犧牲…,保羅說,結了婚的人就對婚姻有責任,要為配偶的事掛慮,而無法專心於事奉主,而沒有結婚的人可以專心的為主的事掛慮。
  • 36-38節保羅教導父親與女兒之間的婚姻原則,在當時的社會,父親有絕對的主權決定女兒的婚姻,有些父親為了表示自己對神的忠心,就將女兒奉獻給神,使女兒終身不嫁事奉神,然而當女兒長大了,到了適婚年齡,若女兒不願守童身,父親可以為女兒辦婚事,這不算為有罪,若女兒願意守童身事奉主,又沒有其他因素的阻撓,這女兒守童身是好的,保羅以守童身能專心事奉主為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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