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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4.02)
朱樂平長老
10/25/2014
接續上一講,保羅在8節中所說的“沒有嫁娶”與7:25節的童身不同,這是指離婚後目前是單身的人。
12-13節保羅此處不是引用主的話而是受聖靈啟示而教導信徒。婚姻是神所立的,神看婚姻是神聖且永久的,夫妻離開父母,二人成為一體,是不可分離的(創2:24,太19:6),若夫妻中有一方尚未信主,但他/她願意與信主的配偶同住,那這信主的人就不可以離棄那未信主的配偶。“其餘的人”是指那結婚時雙方都未信主,後來有一方先信主的這些人。
14節保羅教導我們,不信主的妻子或丈夫,可能因為信主的配偶而接受主,成為聖潔,並使他們的子女成為潔淨(出29:36-37,30:25-29)。這可說是因為信徒的道德操守與聖潔的生活,影響了他/她的配偶,又可說是神對信徒的恩典祝福遍及全家,更特別指出因信徒與神的親密關係影響了配偶,使他們的生活也變的與世人有別,因此而聖潔。
15節保羅教導說,當我們為主而活的生活與我們的婚姻生活有衝突時,我們應選擇為主而活,那不信主的配偶要求離去,就由他/她去,不必強行挽留,以免破壞了神所喜悅和睦的婚姻關係,我們婚姻關係可以終止的三個因素:1.其中一方死亡(羅7:1-3);2.其中一方犯了淫亂罪(太19:9);3.不信主的配偶要求離去(林前7:15)。以上三種情形下離婚的都可以再婚。
16節保羅教導與不信主的人不可離婚,原因有:1.婚姻是神所立的,是永久的,不可離婚;2.我們要靠神的恩典,聖靈的保守,用愛與聖潔的生活來帶領那不信主的配偶接受主,成為聖潔,享受神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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