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常問自己:我到底有什麼用?
從年輕開始就在想這個問題,想破頭也想不出來,
覺得似乎自己有些才能,但也不肯定人生的方向.
有一段時間總認為自己沒啥用處,既不像華盛頓也不像愛迪生;
後來看到一句話: 「愛是在別人的需要上,看見自己的責任.」
想想很有道理,打那時起,就開始學習去多注意別人的需要,
當初是想服務別人,誰知是自己得到最多,
就在這樣的過程中,逐漸把自己的潛力與天賦發展出來.
現在回頭看自己,明白「天生我材必有用」這句話是再真不過了,
每個人都有很大的才能,只是要看出來必須從周遭人的需要上著手;
以前我就好像是水邊的一隻船,只是在想我到底有什麼用,是那類船.
然而當我開始不再老是看自己,開始注意週遭的人時,
發覺我可以像擺渡一樣載人過河,日積月壘也幫了不少人,
或許我個人對社會沒有直接的貢獻,但是我所載過的人中,
有學者,有老師,有工程師,甚至可能有將來叱吒風雲的領袖,
因著我的服務,他們能夠發揮各自的功能來造福社會.
因為人是群體動物,每個人都不能脫離社會,
而且說到「我才」,一定是與週遭人的需要有關,
真正的才能也必須透過與他人的互動與磨練才能發揮得淋漓盡致.
也好像是身體上的器官,若是獨立棄置一旁,沒有一個能發揮功能,
眼睛可以看,但是為何而看?,為誰而看?再說沒有血液的供應也不可能看;
相同的手,腳,心,肺,每一樣器官都是一樣,只有在整合成為身體之後才有用,
互相支援與供應.
所以我就試著把上面那句話改了一下:
「才」是在別人的需要上發揮自己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