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羅馬書12:2
「察驗」是現在式、主動語態的不定詞,表示目的。意思是試驗、證實、認可或認定是有價值的。
“使你們可以察驗"是一個表達目的的句子,指用聖經的真理,來對證我們心靈中所受的感動,是否是神的旨意。但這種察驗要有一個先決的條件,就是要先有一顆完全奉獻的心,有已經更新而變化的心思。
在羅12:2這一節經文裡,保羅共用了三個連續式的動詞,指出信徒的生活乃是一個不斷演進的過程:「效法」—不斷地不效法世界;「變化」—不斷持續地被神改變;「察驗」—經常不停地察驗神的旨意。
織網的人 於2009-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