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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4.04)

朱樂平長老
10/27/2014


  • 18-19節接續上一講,保羅教導我們,如今因著主耶穌基督成就了神的救恩,我們不再以外在的身份背景來改變我們與神的關係(加5:2-4,6,西2:11),而要靠我們內在生命的改變,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信靠神,遵行神的誡命。(撒15:22,約14:15)
  • 20-23節保羅再以奴隸為例,教導信徒生活的原則應不受外在身份背景的影響,我們信主接受主的救恩,使我們有永生,但這並不保證我們在物質生活、社會地位上會有所改變(詩73),雖為奴僕,但信主之後,在主裡得自由,不再受罪的綑綁,而是成為神的奴僕,因為我們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以寶血重價買贖回來的(林後5:21,西1:13,羅1:1,6:22,林前5:7,彼前1:18-19)。信徒的生活行為都應以遵行神的旨意為中心,即使在世為僕人,也當遵行神的旨意。(弗6:5-8,西3:22-24)
  • 24節保羅重申,信徒是生活在神的眼前,我們都當謹慎,在神所為我們安排的環境與地位上,歡喜快樂的事奉神,遵行神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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