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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道書賞析(1.07)

楊東川牧師
8/22/2015


三章十六至十七節
不管是好人,是壞人,上帝都要審判;因為每件事情,每種行為都有特定的時間。

三章十八節
繼續前段的說法,這一切都是上帝在考驗世人,要使他們知道,自己並不比獸類高明。

三章十九節
遭遇一詞,意為機遇或命運,到頭來人與獸的氣息都是一樣,最後都與草木同朽。

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
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是下入地呢?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

三章二十二節
重復12節,終身喜樂行善,因為這是應盡的本分。

傳道者的宿命論-時間的貢獻
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生有時,死有時。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

一、時間的種類
時間可以區分為兩類:一種是主觀的時間,意為機緣、機遇、機會,即天下萬物都有定時;另一種是客觀的時間,亦即日曆、鐘錶上所載的日子、時刻、分秒而言。這兩種時間交織在一起產生互動的關係,造就了人類的歷史文明。

二、時間的方位
「逝者如斯,不捨晝夜」,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不管過去、現在、未來都在造物者的手中,只有祂才是時間的主人。

三、時間的功能
時間不僅具備全方位的性質,它的功能更是多樣性的:
1.時間飛逝不停(詩篇90:10);
2.時間改變一切(加拉太6:9);
3.時間醫治一切(詩篇23:3);
4.時間證明一切(馬太福音10:26);
5.時間教訓一切(哥林多前書4:5);
6.時間安排一切(羅馬書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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