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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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樂平長老
8/30/2014
神的託付 - 以弗所書3:6講了基督的奧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接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以色列人誤解了神的意思,以為只有他們才能承受神的應許,保羅糾正了以色列人的錯誤。
- 上次講了“同為後嗣,同為一體”,今天講“同蒙應許”。外邦人原來與神無份無關,如今在基督裡同蒙應許(加3:26-29)。這說明神的本性是公平和大愛。約3:16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神從一開始就是公平的。我們不瞭解神,不認識神,只知道神給了我們恩典、保守、喜樂和平安,我們卻不知道神的本性。聖經多處講神的大愛(賽49:14-16;何11:1-8)。盡管以色列人在離開埃及以後拜偶像,神沒有放棄他們。神的愛永遠不變。
- 保羅得到神的託付傳福音。保羅是執事,所謂執事就是僕人、僕役,時刻聽命中心服侍的人。保羅做執事是神的託付,神給了他責任,也給了他恩賜。這能力是神運行的大能賜給他的。“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弗3:20)
- 弗3:8-9說使命的目的,是“把基督那側不透的豐富傳給外邦人”,在教會和世上實行這個奧秘。(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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