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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系列 (4.16)

莊百億牧師
12/23/2008


今日講題: 論休妻 (受苦期第七講)
 
() 受苦期 (831~1620) :第十章整章記載受苦期的第二階段,馬可特意沒有記載耶穌由北方到南方中間發生的事,直接記載耶穌基督上耶路撒泠的旅程中發生的事和教訓。

 

·  論休妻 (101~12):談到法利賽人和耶穌辯論休妻的問題,因為休妻這種事在律法上巳經處理了,顯然他們是為了尋找耶穌的把柄。主耶穌奇妙的用問題反問他們,我們對這件事可以從三個方面去看,從中可以得到很多寶貴的教導,遇到問題應該怎樣去考慮和遵循。

 

Ø      首先回到摩西的律法去看,因為這是猶太人生活上必須的依據和基礎,例如守安息日,守節日和獻祭。同樣我們先要考慮不要違背正常生活的共同規範。

 

Ø      其次要回到那事當時的環境去思量,休妻的條例是回到申241的時代,當時離摩西代神宣布十誡巳過了38年,摩西離去前對出埃及的以色列人第二代重申律法時定的,在那時有些丈夫和妻子巳出了問題,因為他們心裡剛硬,摩西才不得不允許寫休書休妻。

 

Ø      最重要的是回到神的旨意去考慮才能更清楚,這要求我們跟神有很好的關係和順服神的心,否則即使神的話擺在面前,我們也不會遵循的。可106~9節經文值得注意,在創127-282751-2 中不斷出現的詞 [神造人是造男造女],這表達神的心意是一男一女的一個家。太193~5經文中留意[並且說] 的主詞就是神要人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成為一體,在可108 [既然如此] 是根據神的作為是夫妻不再是兩人乃是一體。這也回答了法利賽人的問題,休妻是不可的,因為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是神所建立的,人不可破壞分開。今天社會的後現代主義潮流輕易離異是背棄神的心意的。現在所謂同性戀亦是違背神的旨意的犯罪行為,但我們對這些人要同情關懷,因為他們也是神救恩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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