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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系列 (4.14)

莊百億牧師
12/19/2008


今日講題: 第二次預言受難 (受苦期第五講)
 
() 受苦期 (831~1620) :受苦期第一階段主再次預言人子的受害與復活,並有重要教導。

 

·  預言受難 (930~32):主耶穌有意把更多的時間留給門徒來教導他們,所以主不願意人知道祂在那裡,不願意受太多的擾亂。主第二次講解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被殺害,三天後要復活,但門徒聽見當時卻不明白,但是不敢問祂。直到以後約翰回憶主說的話,記載在約222經文中,所說在主復活後,門徒想起主說過的話,便信了聖經及耶穌所說的,折毀的聖殿三天便建立起來,身體的聖殿,靈性上的轉變,關鍵在於耶穌死裡復活的大能。但當時門徒的實際情況還是不明白主的話語。

 

·  爭論誰為大 (935~37):主知道門徒仍不明白受苦及復活的話,讓他們有一段時間議論,然而門徒在主受害前還爭論誰為大。從此看到主帶領的榜樣,在帶領同工時要留些時間讓他們討論。主知道他們所議論的而主動問他們,令門徒們陷入窘狀。主嚴肅的坐下並教導十二個門徒說:〝若有人願意作首先的,他必作眾人末後的,作眾人的用人。〞主耶穌教導了重要的屬靈事奉的真理,祂是神反倒虛己成了奴僕的形象,謙卑以致死在十架上,用謙卑束腰作僕人的事,因此父神把祂升為至高。在36-37節耶穌領過一個小孩子來作為例子,表明這個屬靈事奉的真理說:〝凡為我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不是接待我,乃是接待那差我來的。〞這真理說明凡接待一個最小的,就是接待父神,做在一個卑微的人身上的侍奉, 就是侍奉父神, 這是屬靈領袖的事奉原則,這也是謙卑事奉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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