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水 十月五日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是人的格言。
「愛是不加害於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十三10)這是保羅指著律法說的。
「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太七12)這是主的教訓。
比較這三句話,主的話實在是高過一切。主的話是何等有價值。前兩句都是在消極方面作人,能管理自己,不叫別人吃虧,不叫別人受害就夠了,世上的人若能作到世人所立的標準已經是好人了;但主的教訓,是要在積極方面作人,不叫別人因我吃虧、因我受害,還不夠,還要進一步,作與別人有利益的事。主自己就是照著這個原則作人,不顧自己的事,專顧別人的事;不但是不顧自己的事,連自己的性命也不顧了。
基督高過一切,因為祂不與人同類,祂是神的兒子,祂就是神,祂的教訓是神的教訓,祂的愛是神的愛。但那些在基督裡有了基督之生命、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的,也是跟隨主的腳蹤往前走,把自己所願得的好處,施行在別人的身上,不但在親愛的人身上,在弟兄身上,在朋友身上,也在不相識的人身上,在不相干的人身上,在不可愛的人身上,甚至在仇敵的身上。這樣的愛心顯然是從基督而來的,是肉體中所沒有的。
人可以在許多上模仿基督,惟有在愛仇敵的事上沒有人能模仿得來,除非那些得了基督之生命的人。
活水(二) 十月五日
主耶穌在大祭司和彼拉多面前受審的時候,像羊被牽到宰殺之地,閉口不言,不為自己分訴,祂要以死來擔當世人的罪孽,以死來敗壞掌死權的魔鬼,以死來釋放神的生命,以死來證明祂有復活的大能,以死來彰顯神的榮耀,以死來宣告神愛世人和祂自己的大愛。
但主耶穌對門徒說:“所以你們要立定心意,不要預先思想怎樣分訴:因為我必賜你們口才,智慧,是你們一切敵人,所敵不住駁不倒的”路二十一14—15。
主不叫門徒在受審的時候閉口不言,主叫他們為真理作見證,為復活的基督作見證,而且聖靈要充滿他們,主也要賜他們口才。於是使徒們在交官受審的時候都照著主的吩咐去作。
彼得約翰在受審的時候,被聖靈充滿,對祭司、官長傳講主耶穌復活,說了很有能力的話:“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廠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徒四12、20。
司提反在受害的時候,也在眾人面前作了美好的見證。他們的聲音直到今日,不停止地感動人的心(徒六一八章)。
保羅也是如此,他去耶路撒冷為周濟本國的同胞,引起了一場很大的風波,他共有四次受審判,當被審問的時候,都在眾人面前,為主耶穌作了美好的見證。
第一次,在千夫長的鎮壓之下,保羅站在臺階上,向眾人擺手,他們都靜默無聲,保羅用希伯來話對他們作基督的見證(徒二十一37、二十二21)。
第二次,保羅在公會大祭司和眾法利賽人並撒都該人面前,一邊辯論一邊作復活的見證(徒二十四1—21)。
第三次,保羅在亞基帕王面前受審判,他為主耶穌作了更美好的見證。甚至亞基帕對保羅說:“你想少微一勸便叫我作基督徒阿。”保羅說:“我向神所求的,不但你一個人,就是今天一切聽我的,都要像我一樣,只是不要像我有這些鎖煉”(徒二十六1—29)。
第四次,受審判是站在該撒面前,在這次動亂中主曾兩次對保羅說,要保羅在該撒面前為祂作見證。主說:“放心吧,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徒二十三11。
保羅在狂風巨浪海面的船上,他說:“因我所屬所事奉的神,他的使者昨夜站在我旁邊說,保羅,不要害怕,你必定站在該撒面前;並且你同船的人,神都賜給你了”徒二十七23—24。神怎樣說事情也必怎樣成就。
主對屬祂之人的要求就是如此,不叫他們閉口如羊,叫他們在法庭上為祂作見證,主必賜給他們當說的話,作了活的香氣叫人活,也作了死的香氣叫人死。神就是愛,祂願一切的仇敵也能悔改得救。
保羅將要離世的時候,說:“惟有主站在我旁邊,加給我力量,使福音被我盡都傳明,叫外邦人都聽見”提後四17。
活水(三) 十月五日
我們的神是守約施慈愛的,舊約與新約都是神所立的約,神的話一句也不能廢去,不但是這兩個約,神要成全,凡是從神口裡所說的一切話,都不能廢去。祂所創造的天地可以廢去,神的話卻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神所立的約的可靠性,顯明在祂兒子耶穌基督的身上,神寧可舍了祂的獨生愛子,也不能廢去祂的約。祂用獨生愛子的血立了新約,這個約是與世界上一切的罪人立的。新約的內容是什麼?主耶穌說:“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新約的內容就一句話,“使罪得赦。”
神是信實的於是守約施慈愛的,祂向世人所要的,就是“信”。只要人在新約上簽一個信,神的慈愛就在信的人身上有了功效。古時以色列人在舊約的律法上簽字是“行”。但我們是因信稱義,因信成為神的兒子,因信承受神的一切基業,因信脫離了我們一切的罪。,因信不至死亡;因信進入永生。
神和亞伯拉罕立約,應許賜給亞伯拉罕許多福氣,叫他的名為大,叫他的後裔成為大國,所應許亞當夏娃女人的後裔基督要從他而生,亞伯拉罕在神的應許上所付出的條件,也是一個“信”。“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十五6。
保羅說:“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羅四23-24。
從古到今,得著神所應許的恩典,就這一個方法,信就得著,不信就得不著。
“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三18。
喜樂的心 十月五日
「她們去買的時候,新郎到了。」(太二十五10)
此處聰明童女與愚拙童女的區別在哪裡呢?關係倒不在油,因為愚拙童女的燈仍然在燃燒,只是燈油很少。她們的燈「要滅了」,也就是說燈未熄,但就快要熄了。問題也不在是否添油,因為那投預備好的五個童女,後來也出去買油了,並帶著充足的燈油回來。
區別乃在底下這個事實:聰明的童女及時添油,而愚拙的添得太遲。因此關鍵在於該童女是否隨時並及時作好準備。迅速順服、隨時預備,以便在主呼召時,能立刻起而行,這往往是較明智的做法。
靜夜亮光 十月五日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馬可福音十六:16)
麥克康納先生問聖基大島上的居民,人要如何才能得救。一位老人回答:「若我們悔改、離棄罪惡、轉向上帝就能得救。」一位中年婦人說:「是的,並且要真心誠意。」第三位附加說:「還要加上禱告。」第四位說:「必須是從心中發出的禱告。」第五位接續說:「我們也必須努力地守誡命,如此這般。」每一位將他的想法貢獻出來,以為可以制訂出一套十分合宜的信條。他們等待這位傳道者的認同,沒想到卻引起他深深的憐憫。屬肉體的頭腦常常想出一套自以為行得通並且了不起的方法。但是主的方法往往相反。信而受洗,本身沒有值得炫耀的功勳,如此簡單,沒有一點可以誇口的,只有讓白白的恩典得著榮耀。你也可能不得救,原因何在?你以為經文中所說的得救之法值得懷疑的嗎?怎麼可能上帝還需要向你保證祂的話絕對真實?你以為此話過於簡易嗎?要不然你為什麼不聽從呢?相信就是單純地信靠、依賴、信賴基督耶穌。受洗就是接受了洗禮,禁卒在悔改的當夜完全的順服。(參閱徒二:41和十六:30∼33)外在的形式並不能救我們,但卻是我們與耶穌同死、同埋葬並且同復活的記號。你相信耶穌嗎?親愛的朋友,卸下你的恐懼就能得救。你仍然不信嗎?請記住只有一扇門,你若不從這門進入,就將與自己的罪一同滅亡。
荒漠甘泉樂侶 十月五日 十架不會重過主恩典
「過了些日子,溪水就幹了。」王上17:7
如果我們不知道損失是祝福,失敗是成功,空虛是禮物的話,我們所受的信心教育還不完全。
物質的缺乏常是靈力的建設。以利亞坐在基立溪旁注視那日漸乾涸的溪水,正是我們生活的寫真。
『過了些日子,溪水就幹了』-這是我們昨天的歷史,明天的豫言。
有一天我們總會知道信靠恩賜和信靠賜恩者有甚麼不同。恩賜也許有一時好用,可是賜恩者是永久的愛。
以利亞在未到撒勒法之前,基立對於他是一個難題。等他到了撒勒法之後,他就清楚明白了。
神嚴厲的對付並不是最後的對付。生活中的災禍、沙漠、眼淚,都是一些插入的音樂,並不是最後的精采。
如果以利亞不經過基立,直接由基列往撒勒法去的話,他必定會失去許多幫助他的東西,因為他在基立過的是信心的生活。
在你我的生活中,甚麼時候屬地的泉源幹了,屬人的方法完了,我們就該知道我們的希望和幫助是在乎創造天地的神。
--梅爾(F.B.Meyer)
十架不會重過主恩典
The Cross
Is Not Greater
主賜的十架不會太重;超過主的大恩典,
可怕的風波雖環繞我,但不能遮掩主面。
我的靈程上荊棘雖多,主的荊冕更難過,
我飲的苦杯算是甚麼,客西馬尼更苦楚。
恩主的愛光照我路上,並且照得十分亮,
我在受苦時每思念主,就覺得心靈輕鬆。
我若行在主的旨意中,心靈有喜樂無窮,
我信主寶血能保守我,故樂意隨主腳蹤。
(副歌)
十架不會重過主恩典,
風波不能遮掩主愛臉,
我心真快樂滿足,
因知主與我同住,我必得勝而有餘。
這首詩歌是蔔福(Ballington Booth,1859-1940)所作,其生平不詳。
陸頌熙是我大學時的學長,當年我們在大學,自組一個女聲的詩班,她是指揮,我是司琴,因此常相互砌磋琢磨聖詩。後來她赴美攻讀聖樂,學成返臺灣,在臺北市懷恩堂作傳道人,負責聖樂及青年事工,並在臺灣大學教授英文。我們在臺灣重逢後,逐漸成為知己。
三十年前,當我痛失愛子時,頌熙時常安慰我。有一次她禁不住地對我說:「我不知道你如何能承受這打擊,我想我是受不了的。」我對她說:「你不知道十架不會重過主恩典嗎?」於是我介紹了這首詩歌給她。
三年後,頌熙得了癌症,先後經過許多次的手術,照鈷六十和化療。臺灣榮民總醫院的醫生們因她進出醫院多次,且與醫生合作無間,送她一塊銀牌「外科之友」。有一次,我探望她時,對她說:「你真是勇敢,能面對病痛而對神無怨言。」她微笑地回答:「你不是告訴過我,十架不會重過主恩典嗎?」是的,神給我們每人不同的十架,雖他人看來不勝負荷,但神知道我們每人的耐力,祂賜給我們的恩典遠超其上。
在頌熙六年的抗癌期間,她始終以達觀的心態來接受每一次的病變,並成癌症患者的最佳輔導員。她在病中的歲月帶領了許多人歸主,因為她的勇敢、平安和喜樂,見證了神。她對死亡毫無畏懼,祇是更珍惜僅有的時光,勉力完成教學和事奉上的最後心願。頌熙不要朋友們把她的離去當作悲哀的事,而是為她榮歸天家而慶賀,因此當她進入主的榮耀裡,教會為她舉行榮升感恩禮拜,是一個沒有眼淚的喪禮。
「主耶穌,我曾應許」(見七月十四日)是頌熙最愛唱的聖詩。她寫了兩本見證「癌症與我」和「一顆珍珠」,文藻雋永,筆調輕鬆流暢,笑中有淚,真情流露,顯示出她超脫的人生觀,使許多人得到激勵。
中英文聖詩集參考 英文歌名 The Cross Is Not Greater
聖徒詩集 502
聖詩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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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聖歌I 105
校園詩歌I 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