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講 蒙恩的罪人成新酒
太9:9-13,可2:13-17,路5:27-32記載馬太蒙召以後事奉主。馬太是政府的官員,有相當的人生經驗,愛錢如命,利用職權得了很多家業。雖然他生活在貪官污吏之中,但仍有一顆清廉向上的心。上帝呼召他為主效勞,他立刻順從,歡歡喜喜接待主。
馬太請親友到他家中吃飯,是盼望親友也能聽到主的教訓。這些人貪戀世俗,靈性有病。所以耶穌說健康的人不需要醫生。耶穌說:我本來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基督徒並非比人好,而是願意承認自己是罪人,願意悔改,上帝才赦免我們。
馬太大擺宴席,說明他願意把自己的財務為主使用,他的人生和觀念都已經改變。最後寫出馬太福音。
太9:14-15,路5:33-35,可2:18-22記載耶穌用三個比喻為門徒不禁食辯護。蒙恩得救的人有了屬靈的生活,心悅誠服地敬拜上帝,不再堅持法利賽人所堅持的宗教儀文。上帝在每一個時代都會興起新的運動,滿有恩膏,好像新酒。這些新興的屬靈工作開創一個新的時代,滿足新的要求,不能被限制在舊皮袋所代表的舊傳統裡面。教會要不斷更新不斷長進。
馬太和歸主的親友成了主的門徒,放下世俗的事務,同心合意興旺福音,協助耶穌做傳道的工作,形成了一股新興的力量。主耶穌說,這是新酒,不能裝在舊皮袋裡。新生的教會要走向新的方向。
今天上帝在世界各地呼召像馬太一樣的人離開他們的職業,從事天國的事業,在世界各地帶領許許多多的人成為一個新的運動,將新布和新酒分別出來,在主的手中成為有用的器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