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十九日
舊約和新約大不相同,舊約的人是在律法之下作人,行的好,就得福,行的不好,就受咒詛。新約是生命平安的約,只有祝福,沒有咒詛。我們看經上所說的。
“你們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誡命,我就給你們降下時雨,叫地生出土產,田野的樹木結果子。你們打糧食要打到摘葡萄的時候,摘葡萄要摘到撒種的時候,並且要吃得飽足,在你們的地上安然居住。…… 你們若不聽從我,不遵守我的誡命,…… 我必命定驚惶,叫眼目乾癟,精神消耗的勞病,熱病轄制你們;你們也要白白的撒種,因為仇敵要吃你們所種的。我要向你們變瞼,你們就要敗在仇敵面前。…… 你們因這些事若還不聽從我,我就要因你們的罪加七倍懲罰你們。”……(利二六全章》
以色列人所受的災禍是按律法書上所寫的,神以七倍而又七倍,七次而又七次的災殃攻擊他們,直到他們的家成為荒場留給他們。“我要把你們散在列邦中,我也要拔刀追趕你們,你們的地要成為荒場,你們的城邑要逆為荒涼。”“至於你們剩下的人,我要使他們在仇敵之地心驚膽怯。……”“他們若認自己盯罪和他們祖宗的罪,就是干犯我的罪,並且承認行事興我反對…… 也服了罪孽的刑罰,我就要紀念我與雅各所立的約,與以撒所立的約,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並且紀念這地。……” 以色列人的歷史過程,就是按照律法上所寫的成全了。(請看利末記二十六全章)。
但是主耶穌所立的新約裡面只有一件事,“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使罪得赦。”(太二十六 28)除此之外,沒有別的,在主耶穌方面是祂自己為人流血,在人的方面,是使罪得赦,刑罰歸給主耶穌,恩典歸給我們信的人。這是無條件的愛。我們成了永遠得救的人,是單方面的愛,永遠的赦罪,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凡是約都是兩方面的,惟有主所立的新約是單方面的,向人所要的條件就是信,祂的救恩要白白賜給一切信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