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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第十三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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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2005
羅馬書 第十三講
活出信仰(2)
對社會的責任
基督徒和國家的關係(羅十三1—7)
要順服國家權柄的理由(1—5)
因為國家的權柄來自神(1—2)(提前二1—4)
為了刑法和良心(3—5)
用納稅作例子說明要順服權柄(6—7)
羅馬政府的三種稅收:
土地稅—收成稅
所得稅—百分之一
人頭稅—丁稅
地方的各種稅收—名目繁多,沒有一定的標準
猶太人對稅收的看法—不情願繳稅
基督徒對鄰舍的社會責任(羅十三8—14)
活出基督生命的秘訣—愛(8—10)
愛是基督徒生命的要素
虧欠感來自愛心
在實際生活上不可虧欠人
在態度上要常以為虧欠
愛就完全了律法
提出的注意事項(11—14)
要有主耶穌要再來的警覺;
要把耶穌活出來叫人看見
不要放縱私欲
要和不好的行為一刀兩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