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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第六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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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2005
羅馬書 第六講
成聖的功夫—脫離罪的權勢
成聖地位的得著(羅六1—11)
神恩典和能力遠勝於人的罪和它的權勢(1)
藉著洗禮與主同死(2—4)
洗禮是主耶穌親自設立的
洗禮是相信耶穌,接受福音的記號;
洗禮意義之一認同耶穌的死,向罪死
藉著洗禮與主同活(5—9)
舊人是信主以前本來的自己
舊人已死,完全沒有作用
洗禮意義之二—認同耶穌的復活,與祂同活
基督徒成聖的地位(10—11)—向罪死,向神活
成聖生活的實際(羅六12—14)
過成聖生活就是把自己獻給神(12—14)
自己要為自己的肢體作選擇,要不要過成聖的生活
基督徒是屬於神的,把自己獻給神是應該的
獻上自己是甘心的抉擇
如何實際獻上自己給神(羅六15—20)
決不可任意犯罪(15)
作「順命的奴僕」是應當的(16)
我們已經屬於神,是神的奴僕(17—18)
在神的恩典裡甘心被義約束(19—20)
作義的奴僕的結果(羅六21—23)
成聖的地位因著信立刻得到
成聖的生活需要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