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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經講道學(第二十二講)

張子華牧師
11/7/2004


導言(3)及結論(1)

導言

  1. 導言的目的

  2. 材料的來源

  3. 注意事項
    1. 掌握別人的興趣
    2. 不可在導言中宣講大綱
    3. 必須在完成本體後才想導言
    4. 不要在導言時講道
    5. 不可超過五分鐘
    6. 導言的長短與講道的長短絕無關係
    7. 避免細節的描述
    8. 避免引用沒有結束的事例—免得分散弟兄姐妹對本體的注意
    9. 不要在導言時將重擔加給人—應用或要求不可在導言中出現
    10. 雙重導言—有兩個可能
      1. 系列的講道—複述上次內容,使講道有連續性
      2. 有歷史背景的經文—特別是詩篇。要對經文作歷史背景的解釋和上下文的交待

    11. 由導言進入本體—必須介紹失落的焦點,而且為下面的本論做好安排。使弟兄姐妹知道這篇道會讓他學習的功課。


  4. 結論—講道最後講的話。是用來結束講道的
    1. 結論的目的在於應用—要弟兄姐妹在這篇道裡得到「一個」生命的應用
    2. 結論要複述大綱的內容—但千萬不要用同樣的字眼
    3. 結論必須有具體的應用
    4. 結論要強烈要求會眾對所講的道作出回應
    5. 結論必須觸摸到弟兄姐妹的感情
    6. 其他注意事項
      1. 長度大約3—4分鐘
      2. 講道不可客氣。可以直接用「你」
      3. 絕對不可用「假如」這類不肯定的語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