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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學 第二十講

金華牧師
7/4/2005


第二十講

禱告的原則四—要「用信心禱告」(3)
屬靈的信心(續)

  1. 屬靈的信心是從神而來,也是對神而發的信心。(續)
    1. 屬靈信心可貴之處就是叫人有信心的對象—就是神
      1. 這樣的信心,叫我們發現神的心意,神的偉大。
      2. 屬靈的信心,能夠讓我們靠著耶穌基督來看見神的心意。
        1. 屬靈的信心寶貴的地方,不在叫我們能做自己本來不能做的事

    2. 屬靈的信心叫人把真理實踐出來
      1. 屬靈的信心叫人確信,無論禱告的結果是什麼,神的答案,總是徹底和滿足的。
      2. 屬靈的信心,叫人完完全全,無條件的接受神的安排。而且那樣的信心是有作用,和現實不脫節的信心。是實用的信心。
      3. 耶穌復活拉撒路之例。(約十一)
        1. 耶穌的信心,未受個人感情擺布。祂有神的優先次序。祂作事情不受認為的支配,不受環境的影響。
        2. 馬大的信心是自信信和理性的信心。

      4. 禱告的目的之一,就是求真理的神,透過我們的信心把真理實現出來。



    禱告的原則五—要「阿們」

    1. 引言
    2. 「阿們」一詞的來源
      1. 希伯來文之意
        阿們,是「真實」、「確實相信」、「使堅定」(to make firm)、「使挺立」、「絕不動搖」、致使(hence)。
      2. 新約,希臘文之意。
        1. 新約聖經共用「阿們」約一百五十二次。
        2. 「阿們」在當時一般的用法是﹕確定、支持、和為這個緣故使事情一定發生等等。
        3. 「阿們」這個詞的希臘原文意思,不只是「實實在在」(ruly)。它也有「真真實實」( Verily Indeed) 、或者「願這事成就」(May it be fulfilled)、或是「就此確定」(So is it, so be it)

      3. 「阿們」的嚴肅性,一如立約。(參考申二十七)。把說的人和神連在一起。

    3. 聖經裡實際運用的例子
      1. 「阿們」是神的名,或是神屬性的代名詞。(經例證﹕賽六十五16;林後一章20;啟三14)
      2. 「阿們」是主耶穌出於彌賽亞地位的鄭重發言詞。
        1. 符類福音共有五十四次記載耶穌說﹕「我阿們的告訴你們」。也就是「我實在的告訴你們。」約翰福音裡用了二十五次「阿們」。
        2. 四卷福音書總共記載,耶穌說「阿們」超過七十次之多。
        3. 歸納可知,耶穌用這詞的時候,有幾個主要意義。就是祂要鄭重的表明對一件事的判斷、說明目的、意義、保證應許、和解釋真理。
        4. 聖經例證﹕
          1. 可十二43。說明耶穌對一件事情鄭重的判斷。
          2. 約三3。主耶穌用來說明一個真理。
          3. 太二十六13。耶穌用「阿們」強調一件事背後的意義。
          4. 約十六23。耶穌用「阿們」來強調神所應許的真實性。
          5. 太五18。耶穌講登山寶訓中,用「阿們」強調真理。

      3. 「阿們」是表示對神話語的全然的順服。
        1. 對神的敬畏。(二十八6)
        2. 接受神的判斷和刑罰。(申十七)
        3. 欣然接受神對人行為的約束,和違約的後果。五13)
        4. 把自己放在神話語的權柄之下。(五22)

      4. 綜合所舉聖經實例,下一個結論。
        1. 「阿們」不只表示欣賞。「阿們」也不是表示同意。
        2. 「阿們」是一個很慎重的話。他嚴謹到一個程度,就是﹕
          1. 說阿們的人,甘願把自己放在神的話語的監督和權柄之下。
          2. 說阿們的人,藉著這麼說,表示自己誠信可靠,願在神真理的監督下負責任。如果他們違背了自己的誠信,就寧願接受當有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