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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學 第十講
金華牧師
7/14/2005
第十講
禱告的原則二—奉主的名禱告(3)
奉主名禱告的第三個意思﹕我們禱告是為了神,也是本於神。
for Him。我們的禱告是為了耶穌名,為了祂的緣故
我們是為祂的名,作如是求。故我們在禱告時已決定,無論神的答案為何,我們都接受。
奉主名禱告,是向神降服,而不是要神妥協。不是抬出神的名,叫神不能推辭。
例,拉撒路復活之例。(約十一)
例﹕耶穌客西馬尼園禱告。(可十四32-36)
奉主名禱告,是服事神。是工作。很少人認為,禱告是工作,反而認為禱告是幫助完成自己工作的輔助工具。有時候,只有在需要的時候,才用。
理由﹕
若想與神維持一種有意義,和最好的關係,就必須付出代價。而只有禱告可把人帶到與神的關係帶到最高境界,達到人靈性的最高境界。
與屬靈的惡魔爭戰,有藉著基督得勝地力量才能戰勝。
奉主名禱告的第四個意思,就是我們靠著神得勝的名禱告。
with Him。與耶穌同得勝。
撒旦攻擊我們的同時,他實際上是向神挑戰。
兩個聖經實例﹕
例﹕大衛應戰非利士人巨人哥利亞挑戰以色列軍隊之例(撒上十七36;45-48)。
例﹕希西家王的禱告。(賽三十七14-20)
按聖經歷史,神從不放過向祂挑戰的人。
我們奉主名禱告,正表示和神站在一邊。來面對邪惡黑暗勢力。
奉主名禱告,因知道神一定要得勝。奉主名禱告,就是運用向仇敵誇勝的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