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我們以拜偶像的方式來敬拜耶和華神,這也算是拜偶像;
2.拜任何手所造之物(画像、木雕…),都是拜偶像(亞44:17);
3.拜祖先(死人),也是拜偶像(詩106:28-29);
4.貪心也與拜偶像同罪(弗5:5)。
16-18節,保羅以聖餐為例,說明信徒與主是合一的。
19-21節,保羅指出,偶像與鬼魔有直接的關係,所以不可拜偶像。
22節,保羅再次提醒信徒,拜偶像是神所憎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