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Numbers)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14:23-34 | | 誦讀 民數記 第14章 (感謝好牧人網站提供和合本聖經誦讀) Update Required To play the media you will need to either update your browser to a recent version or update your Flash plugin. |
14:23 | 他們斷不得看見我向他們的祖宗所起誓應許之地。凡藐視我的,一個也不得看見; | 14:24 | 惟獨我的僕人迦勒,因他另有一個心志,專一跟從我,我就把他領進他所去過的那地;他的後裔也必得那地為業。 | 14:25 | 亞瑪力人和迦南人住在谷中,明天你們要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 | 耶和華懲罰發怨言的民眾 | 14:26 |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 | 14:27 | 「這惡會眾向我發怨言,我忍耐他們要到幾時呢?以色列人向我所發的怨言,我都聽見了。 | 14:28 | 你們告訴他們,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要照你們達到我耳中的話待你們。 | 14:29 | 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並且你們中間凡被數點、從二十歲以外、向我發怨言的, | 14:30 | 必不得進我起誓應許叫你們住的那地;惟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才能進去。 | 14:31 | 但你們的婦人孩子,就是你們所說、要被擄掠的,我必把他們領進去,他們就得知你們所厭棄的那地。 | 14:32 | 至於你們,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 | 14:33 | 你們的兒女必在曠野飄流四十年,擔當你們淫行的罪,直到你們的屍首在曠野消滅。 | 14:34 | 按你們窺探那地的四十日,一年頂一日,你們要擔當罪孽四十年,就知道我與你們疏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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